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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市建筑业技术创新先进企业考核办法及申报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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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市建筑业技术创新先进企业考核办法

一、评选范围

安阳市建筑业技术创新先进企业奖,每年评选一次。凡在安阳市境内注册登记、持有法人营业执照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类建筑业企业,符合评选条件均可申报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1、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,企业内部有健全的技术进步规划体系和技术进步管理体系,有专人负责并组织实施;技术创新投入大,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与教育,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比较高。

2、当年承担并优质高效完成了本行业技术含量高、建设难度大的重大工程、标志性工程,并在推进我市工程建设技术创新工作中发挥了表率和示范作用。

3、近三年无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投诉及事故发生。

4、近三年至少获得以下所有四类荣誉:(1)一项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(质量标准化工地不计,优质结构工程不计);(2)一项市级及以上优秀建筑业质量管理QC小组成果。(3)一项绿色示范工程;(4)一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。

5、近三年至少获得以下六类荣誉中的其中一项:(1)一项省级及以上BIM大赛三等奖及以上(仅认可行业主管部门、行业工会和行业协会颁发);(2)一项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;(3)一项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;(4)一项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工法;(5)参与一项省级及以上规范标准的编写;(6)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组织设计(施工方案)的企业可优先申报。

6、遵守协会章程,按时交纳会费,积极参加协会活动,当年协会活动的签到率不低于60%。

7、申报企业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,如有伪造或涂改证件证书的行为,一经发现取消企业当年的申报资格。

8、同一工程的同类别奖项,按其最高级别计算。

三、申报与推荐

企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申报。申报资料装订成册,采用左侧胶装方式,装订应牢固,不受理活页、塑料拉杆装订。非条件性的证明无需提供。

需提供资料目录:

1、申报企业填写《安阳市建筑业技术创新先进企业申报表》及电子版(纸质版一式两份,其中一份入册,另一份单独装订)。

2、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保证书并加盖公章。

3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(含年检合格页)复印件。

4、住建部门对申报单位出具的无工程质量投诉及事故的证明、无安全投诉及事故的证明(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://hngcjs.hnjs.gov.cn/截屏)。

5、企业的技术进步规划体系和技术进步管理体系(仅提供目录和文号,无需提供全文)。

6、企业技术部门人员名单与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。

7、近三年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及获奖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(参建单位还需提供参建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,证书以发证日期为准。(第二项第4条、第5条的内容)

8、企业近两年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资料,含企业法人或负责人主持技术创新活动的照片(当年内至少两张)。

9、近两年安阳市建筑业协会会费财政收据的复印件。

四、奖励办法

获奖企业将在安阳市建筑业协会网站上予以公布,并向获奖企业颁发“安阳市建筑业技术创新先进企业”证书和奖牌,按照相关规定享受招投标加分。

协会择优推荐获奖企业参加“河南省建筑业技术创新先进企业”的评选(未获奖的企业一律不予推荐)。

五、附则

1、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,以往版本的《安阳市建筑业技术创新先进企业评选办法》废止,安阳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工作均以本办法为准。

2、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安阳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。


为方便获奖企业参评省级奖项,申报表可直接使用《河南省建筑业技术创新先进企业申报表》

下载地址: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网站 http://www.hnscia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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